湖南湘江城市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擬組織應急救援基地項目公眾責任險采購項目采購活動,現予以公告,邀請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本項目采購活動。
一、采購項目情況
(一)項目概況:長沙市航空應急救援基地位于長沙市湘江新區清風路與潭州大道交叉口西北角,北起清風南路,南至清風路,東臨潭州大道,總占地面積42694平方米(約64畝)。基地一期占地面積約27.3畝,含一個直升機起降坪,兩個直升機停機坪,一個機庫,一個門衛室,建筑面積1087.64平方米。基地二期面積24486平方米(約34.7畝),其中航空科普體驗中心及應急指揮中心占地面積約1111.81平方米,建筑面積約1086.65平方米。基地內劃線車位23個。
(二)采購需求:
1、保險保障范圍
公眾責任險需包括死亡殘疾、醫療費用、財產損失、附加停車場責任的經濟賠償。
2、保障標準
保障險種 | 保額 | 賠償限額 | 免賠 |
公眾責任保險 | 累計賠償限額人民幣500萬元 | 每次事故賠償限額為人民幣100萬元整(每次事故財產損失賠償限額人民幣50萬元,每次事故人身傷亡賠償限額人民幣50萬元),其中每次事故每人賠償限額人民幣10萬元整,每人每次事故醫療賠償限額人民幣2萬元整,每人每次事故財產損失限額人民幣1萬元整 | 每次事故每人醫療費用絕對免賠為人民幣200元;財產損失每次事故每人絕對免賠額200元或損失金額的5%,兩者以高者為準 |
附加停車場責任 | 累計賠償限額人民幣500萬元 | 每次事故賠償限額為人民幣100萬元 每次事故每人賠償限額20萬元 |
3、保險責任
(1)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在保險單載明的區域范圍內因經營業務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約定負責賠償。
(2)在保險期間內,發生規定的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傷亡,受害人或其近親屬提出精神損害賠償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判決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精神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約定負責賠償。
(3)保險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因保險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訴訟的,對應由被保險人支付的仲裁或訴訟費用以及事先經保險人書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費用,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約定也負責賠償。
(三)招標控制價:12000元(含稅)。
(四)服務期限:合同簽訂后壹年。
二、供應商投標要求
(一)是否接受聯合體:
否
(二)投標人基本資格條件:
1、投標人應當符合以下資格條件: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營業執照經年檢合格(有效期內)。
2、供應商特定資格條件:具備經營保險業務資質。
三、供應商應提交的證明材料及說明
(一)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記證書)以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投標人具有實行了“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新證,視同為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符合基本資格條件的相關條款);
(二)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掃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掃描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掃描件及被授權人身份證明原件掃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證原件掃描件;
(三)本邀請公告規定的特定資格條件證明材料的原件掃描件。
(四)其他說明:
1、提供的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需加蓋供應商單位公章;
2、供應商可提供具備履行本項目實力、經驗的其它證明材料。
四、資格審查證明材料的遞交
供應商根據本公告第四條規定,于公告期限截止日前提交證明材料及聯系人、聯系人電話、郵箱等相關資料至湘江運營公司招采管理部門專用郵箱yinjiao@xjjt.com.cn。
五、確定邀請供應商
我司根據申請單位數量和競爭程度,選擇全部或者部分合格申請人參與該項目采購活動。
六、公告期限
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19日。
七、聯系方式
采購人:湖南湘江城市運營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尹 工 電話:0731-81868824
郵箱:yinjiao@xjjt.com.cn
地址:長沙市岳麓區湘江集團大廈第27樓
責編:戴唯
來源:湘江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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