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城市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擬組織大王山片區公園項目公眾責任險采購項目采購活動,現予以公告,邀請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本項目采購活動。
一、采購項目情況
(一)項目概況:大王山片區公園項目包含女神公園、桐溪湖、桐溪水系、聯江公園、華誼A地塊停車場、雪域停車場項目。總占地面積為:56.88萬平方米,水域面積為:15.51萬平方米。聯江公園、華誼A地塊停車場、雪域停車場項目正規車位1181個,旺季指定臨時停車位200個。
(二)采購需求:
1、保險保障范圍
公眾責任險需包括死亡殘疾、醫療費用、財產損失、附加救火費用、附加急救費用、附加停車場責任等的經濟賠償。
2、保障標準
險種 | 保額 | 賠償限額 | 免賠 |
公眾責任險 | 累計賠償限額人民幣500萬元 | 每次事故賠償限額為人民幣300萬元整,每次事故人身傷亡賠償限額人民幣250萬元,每次事故財產損失賠償限額50萬元,每次事故每人人身傷亡賠償限額50萬元,每次事故每人醫療費用賠償限額5萬元,每次事故每人財產損失賠償限額5萬元。 | 1、每次事故每人醫療費用絕對免賠為人民幣200元; 2、財產損失每次事故每人絕對免賠額200元或損失金額的5%,兩者以高者為準。 |
附加急救費用 | 累計賠償限額人民幣5萬元 | 每次事故賠償限額5萬,每次事故每人賠償限額2萬 | |
附加救火費用 | 累計賠償限額人民幣2000元 | 每次事故賠償限額為人民幣2000元 | |
附加停車場責任條款 | 累計賠償限額200萬 | 每次事故賠償限額100萬,每次事故每車賠償限額20萬 | |
附加高空附物責任條款 | 同主險 | ||
附加建筑物改變條款 | 同主險 | ||
附加火災爆炸責任條款 | 同主險 |
3、保險責任
(1)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在保險單載明的區域范圍內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法律)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約定負責賠償。
(2)在保險期間內,發生規定的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傷亡,受害人或其近親屬提出精神損害賠償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法院判決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精神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約定負責賠償。
(3)保險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因保險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訴訟的,對應由被保險人支付的仲裁或訴訟費用以及事先經保險人書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費用(以下簡稱“法律費用”),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約定也負責賠償。
(三)招標控制價:64000元(含稅6%)。
(四)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后壹年。
二、供應商投標要求
(一)是否接受聯合體:
否
(二)投標人基本資格條件:
1、投標人應當符合以下資格條件: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營業執照經年檢合格(有效期內)。
2、供應商特定資格條件:具備經營保險業務資質。
三、供應商應提交的證明材料及說明
(一)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記證書)以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投標人具有實行了“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新證,視同為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符合基本資格條件的相關條款);
(二)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掃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掃描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掃描件及被授權人身份證明原件掃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證原件掃描件;
(三)本邀請公告規定的特定資格條件證明材料的原件掃描件。
(四)其他說明:
1、提供的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需加蓋供應商單位公章;
2、供應商可提供具備履行本項目實力、經驗的其它證明材料。
四、資格審查證明材料的遞交
供應商根據本公告第四條規定,于公告期限截止日前提交證明材料及聯系人、聯系人電話、郵箱等相關資料至湘江運營公司招采管理部門專用郵箱yinjiao@xjjt.com.cn。
五、確定邀請供應商
我司根據申請單位數量和競爭程度,選擇全部或者部分合格申請人參與該項目采購活動。
六、公告期限
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10日。
七、聯系方式
采購人:湖南湘江城市運營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尹 工 電話:0731-81868824
郵箱:yinjiao@xjjt.com.cn
地址:長沙市岳麓區湘江集團大廈第27樓
責編:戴唯
來源:湘江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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