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泉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受湖南湘江城市運營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對岳麓大道與金星北路交匯處LED顯示屏采購項目進行采購,現采用公開征集方式,邀請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采購活動。
一、項目概況
1.1采購項目名稱:岳麓大道與金星北路交匯處LED顯示屏采購項目
1.2采購人:湖南湘江城市運營管理有限公司
1.3采購代理機構:新泉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1.4項目控制價:1505844.69元
1.5采購范圍:LED電子屏(包括舊屏拆除、新屏施工安裝、綠化修復、外立面防水處理及清潔等)
1.6供貨期:45天(含安裝時間)
1.7質保期:60個月
1.8公告發布媒體:
《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湖南湘江城市運營管理有限公司官網》(http://m.40244.cn/)。
二、供應商資格條件
2.1基本資格條件:
(1)法人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記證書)以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
(2)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險費的證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繳納稅收證明資料:《稅務登記證》復印件,或者投標截止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納稅憑證復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繳納的委托代辦協議和投標截止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繳納證明(收據復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機關出具的依法免繳稅收的證明原件。
②繳納社會保險證明資料:《社會保險登記證》復印件,或者投標截止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繳費憑證復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繳納的委托代辦協議和投標截止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繳納證明(收據復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機關出具的依法免繳保險費的證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及提供被授權人在投標單位投標截止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社保證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證復印件;
(4)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被“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處罰期限尚未屆滿的),不得參與本項目的采購活動。
(5)供應商具有實行了“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新證,視同為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符合基本資格條件的相關條款。供應商具有實行了“五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新證,視同為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符合基本資格條件的相關條款。供應商如是“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請自行說明。
2.2特定資格條件:
供應商近三年(資格審查截止時間前36個月)承擔過一個單項合同金額不少于75萬元的LED顯示屏供貨業績【提供合同復印件,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2.3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須加蓋供應商公章。
2.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征集工作進度安排
3.1報名階段:有意參加本項目征集的供應商(2023年4月6日—2023年4月11日止,每天9:00-12:00,14:00-17:00(北京時間,節假日不休息))持本公告第二款中的資格條件資料(資格審查資料一式叁份,膠裝成冊)到新泉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長沙市岳麓區瀟湘南路一段208號柏寧地王廣場北棟19層1918室)報名;逾期、報名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受理。
3.2資格審查時間:2023年4月12日14:30(北京時間)
3.3抽取原則:
(1)若征集審查合格供應商>20家,隨機抽取5家;征集審查合格供應商≤20家,隨機抽取3家單位進入下一階段招采。
(2)進入下一階段招采的供應商,若有放棄投標的,則從其余審查合格的供應商中隨機補抽(僅允許補抽一次)。補抽一次后仍有供應商放棄投標的,則資格審查合格且未放棄投標的供應商全部進入下一階段的招采活動。
(3)若供應商無正當理由放棄投標的,將其列入湘江集團供應商黑名單,自放棄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參與湘江集團及其子公司的依法非必須招標項目的招標采購活動、不得承接湘江集團及其子公司的依法非必須招標項目。
四、聯系方式:
采 購 人:湖南湘江城市運營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天頂街道環湖路1177號方茂苑(二期)第13棟2712房
聯 系 人:劉女士
電 話:18008442966
采購代理機構:新泉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長沙市岳麓區瀟湘南路一段208號柏寧地王廣場北棟19層1918室
聯 系 人:何佳、殷芳明
電 話:0731-85226831
責編:戴唯
來源:湘江集團
地址: 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梅溪湖環湖路1177號金茂廣場南塔湘江集團大廈
電話: 86-731-81868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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