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城市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擬組織巴溪洲公眾責任險采購項目采購活動,現予以公告,邀請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本項目采購活動。
一、采購項目情況
(一)項目概況:巴溪洲位于湘江主航道以西,地屬長沙市岳麓區坪塘街道,是湘江長沙段的第三大洲島(第一洲島:月亮島、第二洲島:橘子洲),該島由湘江水沖積而成,公園岸線長約7000m,南北長約3450m,東西平均寬約300m,最大寬約400m。總用地面積91.23公頃,綠化用地面積82.13公頃,道路廣場用地7.56公頃,建筑占地面積1.54公頃,總建筑面積16154㎡。景區內多為臨水域游步道,七米車道及四米車道總長約6公里。景區內有室外停車場兩處,車位約500個。
(二)采購需求:
1、服務事項:
險別 | 限額類型 | 保險金額(元) |
主險:公眾責任保險 | 累計賠償限額 | 500萬 |
每次事故賠償限額 | 400萬 | |
每次事故人身傷亡賠償限額 | 300萬 | |
每次事故財產損失賠償限額 | 100萬 | |
每次事故每人人身傷亡賠償限額 | 50萬 | |
每次事故每人醫療費用賠償限額 | 10萬 | |
每次事故每人財產損失賠償限額 | 10萬 | |
附加停車場責任保險 | 500個車位每車位賠償限額20萬 | |
附加高空墜物條款 | 賠償限額同主險 | |
火災、爆炸、煙熏及水損條款 | 賠償限額同主險 | |
消防損失條款 | 賠償限額同主險 | |
附加食品、飲料責任條款 | 每次事故賠償限額10萬元,累計賠償限額50萬 | |
救火費用條款 | 每次事故賠償限額10萬元,累計賠償限額50萬 | |
急救費用條款 | 每次事故賠償限額10萬元,累計賠償限額50萬 | |
廣告及裝飾裝置責任條款 | 每次事故賠償限額10萬元,累計賠償限額50萬 | |
出租人條款 | 每次事故賠償限額10萬元,累計賠償限額50萬 |
免賠:
(1)每次事故財產損失免賠金額500元或損失金額的5%,以高者為準;
(2)醫療費用絕對免賠額200元后按100%賠付;
(3)附加停車場責任每次事故絕對免賠500元或損失金額的10%,以高者為準,盜搶事故免賠率20%。
2、保險義務:
合同簽訂后,保險人應當及時向投保人簽發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認為被保險人提供的有關索賠的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應當及時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險人補充提供。
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的賠償保險金的請求后,應當及時作出是否屬于保險責任的核定;情形復雜的,保險人將在確定是否屬于保險責任的基本材料收集齊全后,盡快做出核定。
保險人應當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對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后十日內,履行賠償保險金義務。保險人依照前款的規定作出核定后,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應當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內向被保險人發出拒絕賠償保險金通知書,并說明理由。
保險人自收到賠償保險金的請求和有關證明、資料,對其賠償保險金的數額不能確定的,應當根據已有證明和資料可以確定的數額先予支付;保險人最終確定賠償的數額后,應當支付相應的差額。
(三)招標控制價:不超過49000元(含稅6%)。
(四)采購期限:合同簽訂期限為12個月,即保險單載明的起訖時間。
二、供應商投標要求
(一)是否接受聯合體:
否
(二)投標人基本資格條件:
1、投標人應當符合以下資格條件: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營業執照經年檢合格(有效期內)。
2、供應商特定資格條件:具備經營保險業務資質。
三、供應商應提交的證明材料及說明
(一)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記證書)以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投標人具有實行了“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新證,視同為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符合基本資格條件的相關條款);
(二)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掃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掃描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掃描件及被授權人身份證明原件掃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證原件掃描件;
(三)本邀請公告規定的特定資格條件證明材料的原件掃描件。
(四)其他說明:
1、提供的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需加蓋供應商單位公章;
2、供應商可提供具備履行本項目實力、經驗的其它證明材料。
四、資格審查證明材料的遞交
供應商根據本公告第四條規定,于公告期限截止日前提交證明材料及聯系人、聯系人電話、郵箱等相關資料至湘江運營公司招采管理部門專用郵箱yinjiao@xjjt.com.cn。
五、確定邀請供應商
1、若征集審查合格供應商>20家,隨機抽取不少于5家(含);征集審查合格供應商≤20家,隨機抽取不少于3家(含)單位進入下一階段的招采活動。進入下一階段招采的供應商,若有放棄投標的,則從其余審查合格的供應商中隨機補抽。補抽一次后仍有供應商放棄投標的,則資格審查合格且未放棄投標的供應商全部進入下一階段的招采活動。
2、采購人也可選擇資格審查合格的供應商全部進入下一階段招采活動。
3、若供應商無正當理由放棄投標的,將其列入湘江運營供應商黑名單,6-12個月內不得參與湘江運營及下屬子公司非公開招標項目的招投標活動,且不得承接非公開招標的項目;情形嚴重、影響惡劣的,12-36個月內不得參與湘江運營及下屬子公司非公開招標項目的招投標活動,且不得承接非公開招標的項目。
六、公告期限
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0月31日。
七、聯系方式
采購人:湖南湘江城市運營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尹 工 電話:0731-81868824
郵箱:yinjiao@xjjt.com.cn
地址:長沙市岳麓區湘江集團大廈第27樓
責編:戴唯
來源:湘江集團
地址: 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梅溪湖環湖路1177號金茂廣場南塔湘江集團大廈
電話: 86-731-81868808
? 2022 湖南湘江城市運營管理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湘ICP備2021019366號
電話: 86-731-81868808
城市運營
微信二維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