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城市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擬組織旅服中心項目有害生物防治服務采購項目采購活動,現予以公告,邀請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本項目采購活動。
一、采購項目情況
(一)項目概況:旅服中心項目位于大王山的潭州大道二段168號,總建筑面積4.7萬㎡,分為主樓和裙樓。為了確保辦公大樓的環境衛生舒適、園林綠化優美,現擬啟動旅服中心項目有害生物防治服務采購工作。
(二)采購需求:
1、工作范圍:旅服中心所屬紅線范圍內所有區域。
2、服務內容:對旅服中心項目管理區域提供蚊、蠅、蟑螂、鼠、白蟻等有害生物的防治
3、技術要求:
3.1清查現場,對重點區域,如辦公區、建筑物、構筑物、重要景點、主園路及兩側部分等地段重點布控和消殺,著重查尋老鼠侵入通道(如通風管、空調管、排氣扇、下水道、墻洞等),根據現場情況采用不同材料堵截老鼠進入目標區域的通道,防止外圍老鼠從通道進入;
3.2對整個防治范圍內進行全面的白蟻隱患檢查,特別是加強對第一次全面防治施工過程中發現白蟻危害地段的檢查力度,并根據檢查情況進行施藥預防,確保已治理過的區域不再出現二次白蟻危害。同時對未出現白蟻危害的地段,根據檢查實際情況及專業人員治理經驗,進行有針對性施藥預防處理;
3.3在辦公樓項目區域天花夾層上采用不同裝置捕捉老鼠,使用粘鼠板、鼠夾、鼠籠、連續捕鼠器等,引誘老鼠加以消滅。在重點區域內根據實際情況采用不同裝置滅殺老鼠,用電子環保捕鼠器;
3.4針對外圍區域及山坡出現的螨路蟲害,用超低容量熱力噴霧機或超低容量冷力噴霧機進行消殺;
3.5對發現的積水及鼠洞處需立即進行清除,凡不能排除的積水,需投放第二代抗凝血劑產品,如:殺它仗、立克命、大隆(溴敵隆)毒餌等藥品。
3.6綠化場所包括山邊、綠化帶等植被區可選擇煙霧噴殺;對垃圾桶、垃圾收集點、茂密地樹枝及衛生死角處需使用有機磷藥物制成的乳油劑噴灑速殺滅蟲。同時在其周圍避風、遮陰處,使用菊脂類藥物進行滯留噴灑殺滅成蟲。下水道、通風管區域使用熱煙機噴霧或煙霧彈進行消殺;
3.7必須嚴格按照消殺程序進行消殺,施藥之前必須提前三天告知項目,以便提前貼發通知,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3.8消殺藥物必須嚴格按照施藥規范放置,嚴禁放在人、畜易接近的地方,關鍵區域需做好放置溫馨提示牌;
3.9施藥后,需按消殺實施方案規定的時間進行檢查,清理施藥現場并做無害化處理。
4、質量要求
4.1整體滅蟻率不低于95%,無白蟻造成旅服中心項目損害事件發生;
4.2整體滅鼠、殺蟲率不低于95%,整治區域內沒有明顯鼠害情況及蟲害出現;
4.3目視無蒼蠅、無蠅陽性孽生物;目視無蚊;無鼠咬痕、鼠糞、鼠洞等鼠跡;在外圍、垃圾堆放處、設備房、公共走道、樓梯間及室外角落等地目視無蟑螂。
5、四害控制標準:
5.1鼠控制標準:(1)15平方米標準房間布放20*20厘米滑石粉塊兩塊、一夜后陽性粉塊不超過3%;有鼠洞、鼠糞、鼠咬痕等痕跡的房間不超過2%;重點單位防鼠設施不合格處不超過5%。(2)不同類型的外環境累計2000延長米,鼠跡不超過5處。
5.2蚊蟲控制標準:(1)辦公大樓內外環境各種存水容器和積水中,幼蚊及蛹的陽性率不超過3%;(2)用500ML收集勺采集城區內大中型水體中的蚊幼及蛹陽性率不超過3%陽性勺內幼蟲及蛹的平均數不超過5只;(3)特殊場所白天人誘蚊30分鐘,平均每人次誘獲成蚊數不超過1只。
5.3蠅控制標準:(1)重點區域有蠅房間不超過1%、其它單位不超過3%、平均陽性房間不超過3只;重點區域防蠅設施不合格房間不超過5%;加工、銷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場所不得有蠅;(2)蠅類滋生的得到有效治理、幼蟲和蛹的檢出率不超過3%。
5.4蟑螂控制標準:(1)室內有蟑螂成蟲和若蟲陽性房間不超過3%、平均每間陽性房間大蠊不超過5只,小蠊不超過10只;(2)有活蟑螂卵房間不超過2%,平均每間陽性房間不超過4只;(3)有蟑螂糞便、蛻皮等痕跡的房間不超過5%。
5.5白蟻控制標準:所使用藥品嚴格遵守國家標準,按照世界衛生組織標準及國家愛衛會推薦藥品使用,全部有國家生產許可證與藥品登記證,符合低毒、無味、安全環保、無污染的用藥原則,達到綠色健康的要求。
6、消殺周期:四害消殺每月平均消殺2次、白蟻防治消殺每月至少1次(臨時要求積極響應)。
(三)招標控制價:24000元(含增值稅3%)。
(四)期限要求:合同簽訂后壹年。
二、供應商投標要求
(一)是否接受聯合體:
否
(二)投標人基本資格條件:
1、投標人應當符合以下資格條件: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營業執照經年檢合格(有效期內)。
2、供應商特定資格條件:
投標人提供近一年(以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12個月內為準)至少承擔過1項有害生物防治服務業績證明材料。業績證明資料提供合同關鍵頁復印件,有效時間以合同中甲方簽署的日期為準或合同簽訂時間(日期)為準。
三、供應商應提交的證明材料及說明
(一)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記證書)以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投標人具有實行了“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新證,視同為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符合基本資格條件的相關條款);
(二)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掃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掃描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掃描件及被授權人身份證明原件掃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證原件掃描件;
(三)本邀請公告規定的特定資格條件證明材料的原件掃描件。
(四)其他說明:
1、提供的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需加蓋供應商單位公章;
2、如供應商為分公司則需提供總公司授權委托書;
3、供應商可提供具備履行本項目實力、經驗的其它證明材料。
四、資格審查證明材料的遞交
供應商根據本公告第三條規定,于公告期限截止日前提交證明材料及聯系人、聯系人電話、郵箱等相關資料至湘江運營公司招采管理部門專用郵箱yinjiao@xjjt.com.cn。
五、供應商抽取原則
1、若征集審查合格供應商>20家,隨機抽取不少于5家(含);征集審查合格供應商≤20家,隨機抽取不少于3家(含)單位進入下一階段的招采活動。進入下一階段招采的供應商,若有放棄投標的,則從其余審查合格的供應商中隨機補抽。補抽一次后仍有供應商放棄投標的,則資格審查合格且未放棄投標的供應商全部進入下一階段的招采活動。
2、采購人也可選擇資格審查合格的供應商全部進入下一階段招采活動。
3、若供應商無正當理由放棄投標的,將其列入湘江運營供應商黑名單,6-12個月內不得參與湘江運營及下屬子公司非公開招標項目的招投標活動,且不得承接非公開招標的項目;情形嚴重、影響惡劣的,12-36個月內不得參與湘江運營及下屬子公司非公開招標項目的招投標活動,且不得承接非公開招標的項目。
六、公告期限
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5日。
七、聯系方式
采購人:湖南湘江城市運營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尹 工 電話:0731-81868824
郵箱:yinjiao@xjjt.com.cn
地址:長沙市岳麓區湘江集團大廈第27樓
責編:許荃荃
來源:湘江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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